摘 要: | 公民参与是公共服务发展的必然归宿,公民参与能力的高低对公共服务的最终效果影响重大。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既是现代民主精神的体现,更是公民选择权利的重要表现,即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又可以真正满足公民的公共需求,还可以消除公共部门服务能力不足,机制不健全等弊端,促进公民有序地参与公共事务。目前,我国公民参与公共事务体系建设仍然存在着很多制约因素和问题,影响其发展。公共服务创新就是促进公共部门与公民合作互动的良性循环,要实现公共服务创新,必须转变以政府为中心的一元化思维方式,充分肯定公民在公共服务创新中的角色,发挥公民参与的作用,把公民参与作为实现公共服务创新的终极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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