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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机构的中介组织性质
引用本文:马宏俊.公证机构的中介组织性质[J].中国公证,2002(2):37-39.
作者姓名:马宏俊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摘    要:国务院于1982年4月1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3条明确规定:“公证处是国家公证机关。”在第7条第3款中则规定:公证处的“主任、副主任、公证员、助理公证员分别由直辖市、县、市人民政府依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任免。”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公证法律制度恢复建立之初,公证处具有国家行政机关的属性,公证员是清一色的国家干部。

关 键 词:公证处  公证员  公证机构  公证法  公证机关  公证暂行条例  国家干部  中介组织  直辖市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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