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审查”议案有益于代表履职 |
| |
引用本文: | 丁爱萍,张光蕲,王礼华.选民“审查”议案有益于代表履职[J].人大研究,2006(3):41-41. |
| |
作者姓名: | 丁爱萍 张光蕲 王礼华 |
| |
作者单位: |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宣传处 |
| |
摘 要: | 报载,湖南省溆浦县岗东乡的16名选民将一份联名书面报告,送到了驻乡县人大代表小组组长的手里,报告内容为要求会前审一审人大代表议案。针对选民联名要审代表议案的要求,代表小组决定通过张贴公告公布人大代表的联系方式,向选区选民征集议案,随后通过整理选出最能代表选区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议案草案,在县人代会召开15日前张榜公示,根据选民的最后意见确定人大代表议案,在县人代会上提交给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选民主动提出审查人大代表议案,在溆浦县是首次,在全国也是绝无仅有。人大代表不是一种荣誉,而是一种法律职务,由选民通过法定…
|
关 键 词: | 审查委员会 代表议案 选民 人大代表 代表小组 书面报告 报告内容 联系方式 群众利益 人代会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