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侵犯财产罪犯罪对象的演变及其发展——以网络虚拟财产为视角
作者姓名:刘晖
作者单位:山东警察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摘    要:网络虚拟财产在本质上是一种数字化信息,它既不是“有体物”,也不是“无体物”,而是一种“财产性利益”,是现实世界中人类劳动和财富的异化。我国刑法侵犯财产罪应严格区分“财物罪”与“利益罪”。研究侵犯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对于我国侵犯财产罪犯罪对象的深入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关 键 词:虚拟财产  数字信息  犯罪对象  财物罪  利益罪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