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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林某以索取“债务”为由暴力劫持、拘禁他人并劫取财物行为的定性
引用本文:黄陈炬.吴某、林某以索取“债务”为由暴力劫持、拘禁他人并劫取财物行为的定性[J].法制与社会,2012(5):74-75.
作者姓名:黄陈炬
作者单位:集美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以索取"债务"为由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劫取财物的行为,可能涉及非法拘禁、抢劫、敲诈勒索等罪名,本文以案例为视角,剖析该行为涉及罪名的异同以及如何定性。

关 键 词:非法债务  非法拘禁  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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