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寻衅滋事罪中“纠集他人”的含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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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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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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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针对刑法修正案八中对寻衅滋事罪第二款的新规定,对其进行加重处罚进行了分析,并在实践中总结出两种对如何认定"纠集他人"的观点。从逻辑推理方法、宽严相济的刑法政策以及一切从实际出发等方面得出了对待该新增条款应当在认同共同犯罪对社会有概括性危害的前提下,坚持个案分析的原则,并以此来认定是否符合"纠集他人",并进而进行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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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寻衅滋事 共同犯罪 纠集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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