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小股东权益的保护——以2006年《公司法》为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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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萍.论小股东权益的保护——以2006年《公司法》为基础[J].法制与社会,2012(6):108-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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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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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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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股东权益的保护是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而对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有利于实现股东平等,提高公司的效率。自2006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新《公司法》,不仅增加了小股东的各项权利,还规定了小股东寻求救济的途径。但是,在具体实践中,这些规定仍显得十分不足。2009年《中小股东权益保障评价报告》中显示,小股东在知情权、管理参与权、收益权等权利的行使上存在严重障碍,资本多数决滥用、股利分配不均等现象大量存在。为此,我们应当认清新《公司法》的不足,并不断完善限制大股东权利的制度,加强立法,从而增强对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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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法》 小股东权益 股东权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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