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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事企业形式选择的法经济学思考
引用本文:刘辉,牛海燕.我国商事企业形式选择的法经济学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2(6):99-100.
作者姓名:刘辉  牛海燕
作者单位: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部
2. 广东电网公司佛山供电局财务部
摘    要:在企业形式选择的过程中,投资者不仅要遵守法律的规定、考虑利益最大化的实现,实现公平和效益,还需要综合考虑很多影响因素,权衡各种企业形式所要付出的成本和所能得到的利益。从法经济学的角度对我国商事企业形式的选择作成本——效益分析,不仅兼顾了公平和效率,而且还能为投资者在企业形式选择时提供很好的借鉴,使其选择合适的企业形式,用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效益。

关 键 词:企业形式  法经济学  效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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