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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海洋溢油生态损害的行政责任——以渤海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为背景
作者姓名:吕凯  丁宇
作者单位:天津大学文法学院
摘    要:2011年6月初,渤海蓬莱19-3油田发生溢油事故,造成重大生态环境损害。海洋溢油生态损害的法律责任,应当坚持以行政责任为主并加以完善。罚款制度的设计上,可借鉴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责任者处以生态损害损失总额一定比例的罚款,比例数字按照具体损害程度确定,同时取消罚款限额,实现通过行政责任遏止海洋溢油生态损害的目的。

关 键 词:海洋溢油事故  生态损害  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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