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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书法笔力之美
引用本文:苏万物.论书法笔力之美[J].金陵法律评论,1987(1).
作者姓名:苏万物
摘    要:本文认为笔力美是书法美的重要内涵,是书法成为审美对象的关键所在。其原因在于:笔力可使书法艺术充满活跃的生机、流贯的生意、显示生命的活力。另外笔力造成的气势能引起人们相应的心理反应,产生特定情感的体验。古人总结的“锥画沙”、“印印泥”、“折钗股”、“屋漏痕”等等笔法,主要是从笔力美的创造这个角度提出来的。笔力可以表现为互相对照的不同特色的美,又可通过相互间的渗透、包含、配合呈现出多变而谐调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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