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地震受损校舍维修改造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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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渝办发[2008]22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受四川汶川大地震影响,我市部分学校校舍及附属设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毁,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根据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重建条例》(国务院令第526号)和市委、市政府抗震救灾工作要求,为彻底消除校舍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抓紧做好地震受损校舍的维修改造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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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育 校舍 改造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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