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岛司法制度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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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俊生,王磊. 冰岛司法制度简介[J]. 中国司法, 2005, 0(2): 9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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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俊生 王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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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司法部法制司副司长,北京,100020 2. 司法部办公厅,北京,10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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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冰岛人口29万,地广人稀,54% 的人口居住在首都雷克雅未克。冰岛是传统意义上的北欧国家,具有其他北欧国家司法体制的一般特点。例如,实行的是"大司法",由司法部全权负责法院、检察机关的后勤保障等司法行政事务。冰岛司法部长既是内阁成员,也是议会成员,代表政府参加议会法律讨论。不同的是,冰岛司法部还管理全国的警察、负责律师执照的颁发和吊销、管理移民事务、其职能更为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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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部 议会 民事 吊销 司法行政 司法制度 司法体制 人口 成员 中国 |
Introduction to the Icelandic Legal Syste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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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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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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