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听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意见制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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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检察机关听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意见制度研究[J].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6, 15(3): 55-60. DOI: 10.3969/j.issn.1671-5101.2016.03.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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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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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北京,10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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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诉讼法及刑事诉讼规则的修改,扩大和保障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合理的听取意见制度,有助于检察机关兼听则明,有助于检察机关在诉前排除非法证据,建立起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体系,亦有助于检察机关不断改进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办案结果的客观公正。因此,建立一个现实可行的听取意见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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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机关 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听取意见 |
Research on the System of the Procuratorial Organ Hearing Opinions of the Defender and the Litigation Ag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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