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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法的新问题(续)
作者姓名:曼弗雷德·A·道西斯  项克涵
摘    要:4.空间活动的国际赔偿责任《空间条约》和一九七二年《关于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围际责任的公约》都以发射国赔偿责任的原则为出发点。国家责任的学说要求各国对其国家机关的行为和懈怠负赔偿责任;在国家管辖下的自然人或法人的行为和懈怠,虽然他们并非行使主权,但在他们行使职能中以某种其他方式牵涉到国家事务和目标的,国家也应承担赔偿责任。国家责任的原则规定在《空间条约》第六条内,根据该条,各国承担国际责任,保证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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