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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杂志ISSN号
论惩罚性赔偿
作者姓名:
李宴
作者单位:
南京大学法学院
摘 要:
惩罚性赔偿源于古代法。在《出埃及记》中就有这样的记载:“如果一个人杀了或卖掉他从别人那儿偷来的一头牛或一只羊,他就要赔偿人家五头牛或四只羊。”在我国,汉代的“加责入官”之制,其“加责”就是在原来责任的基础上再加一倍;唐宋时代的“倍备”制度,即加倍赔偿;明代的倍追钞贯制度即加倍追罚,都表明我国古代就有了惩罚性赔偿金制度。现代英美法系国家广泛认可了惩罚性赔偿制
关 键 词:
惩罚性赔偿金
古代法
英美法系国家
加倍赔偿
制度
人家
中国
埃及
责任
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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