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引入假执行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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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雪梦.我国引入假执行制度的可行性分析[J].研究生法学,20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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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雪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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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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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假执行是德国、日本、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为确保获得未确定的终局判决的债权人的利益及时得以实现,防止败诉的债务人逃避责任、恶意上诉、拖延时间,而设立的一种暂定性权利保护手段。它有力地保护了上诉期间及二审阶段债权人的权益,同时又能保证不过分或任意地损害债务人的利益,是一种精密的制度设计。执行难是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都面临的一个难题。是在我国制度框架内改良现有的保全制度,还是用引入其他地区的制度来强化执行体系,便是我们要认真考虑的。本文试图从理论层面对假执行制度进行简要的评介,对我国引入该制度的利弊得失予以论证,并提出解决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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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假执行 先予执行 民事保全 制度移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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