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责任行政的实现机制
作者姓名:陈海涛
作者单位:中南财政政法大学2000级行政管理专业 研究生
摘    要:责任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必须对自己所实施的行政行为承担责任,整个行政活动应处于一种负责任的状态,不允许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只实施行政行为,而对自己的行为不负责任。责任行政是民主政冶和法治国家的必然诉求,也是实现政府高效、廉洁的基本保障。在社会转型时期,实现责任行政对于我国政府转变思想、实现职能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它的实现基于完善的外部监督机制、健全的内部责任控制机制和高层次的公务员行政伦理建设。一、完善的外部监督机制是实现责任行政的基本前提责任行政主要体现在公共政策的民主化、行政管理的高效化和价值取向的道德化三个方面,是民主、效率和道德的整合,而民主、效率与道德建立在有效的民主、法制和道德监督之上,由此形成了外部监督的三个组成部分。 1.民主监督。民主监督的关键是政府行政活动的公开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