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法律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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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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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救济司法实践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开展,我国也在国家顶层设计中提出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前置的要求。2019年6月5日,最高院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以司法解释的形式正式确立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纵观现有的规定都过于笼统,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本文拟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立法缺失、磋商主体责任分配不明、磋商的法律属性存疑等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建议,以期更好的促进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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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磋商 基本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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