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当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飞速发展,我党在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中指出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而在这期间,社会中的一些不良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对于此类行为的恰当处理是当前时期对于我党和政府执政能力严峻挑战。本文认为对于此类型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其与我国现行法律和法律的实施以及法的实效有着直接的关联,本文站在法理的角度对此类事件进行全面分析,在尝试在分析的同时找出此问题的发生根源与解决、防止措施,从而进一步维护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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