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在京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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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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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创办的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于1988年2月13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郑天翔做了重要讲话。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办学章程》,确定了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委员会11名组成人员。郑天翔任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待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祝铭山、北京大学党委书记兼校务委员会主任王学珍、中国人民大学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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