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盗窃亲属财物 同样换来徒刑
引用本文:鹿宏伟.盗窃亲属财物 同样换来徒刑[J].兵团工运,2006(12).
作者姓名:鹿宏伟
摘    要:今年7月30日,被告人李艳清因犯盗窃罪,被库尔勒垦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现年30岁的李艳清(女),系农二师三○团园六连承包户,于2005年12月19日15时许,因外出倒垃圾,不慎将钥匙反锁在家中,遂到同住建材厂的公公张军处拿备用钥匙,在返回的路上途经小姑子张立梅家门口时,即产生了盗窃张立梅准备买地的10000元现金的念头。李艳清用其公公钥匙串上的钥匙将张立梅家中的房门打开,来到卧室,将双人床被褥下的9750元、大立柜内的800元现金盗得。随后用剪刀将卧室纱窗剪破,伪造成外盗现场后将房门锁好离去。被告人李艳清…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