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健康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国资委江苏省政务办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江苏省医保局江苏省药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卫规(药政)[202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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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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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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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商务局、国资委、政务办、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省药监局各检查分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7号)要求,参照《关于印发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发[2020]5号),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部门会商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制定了《江苏省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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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江苏省财政厅 医保局 药监局 短缺药品 国务院办公厅 商务局 设区市 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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