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实绩考核中应处理好“五个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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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舒心海.干部实绩考核中应处理好“五个关系”[J].党政干部论坛,19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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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舒心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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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老河口市委常委 组织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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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 关系。选用干部注重干部在物质 文明建设中的实绩是非常必要 的。但是,人类的社会活动不仅 仅是物质的,也有精神的,有些 实绩体现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 的物质成果,有些则是起潜移默 化作用的精神成果。实现“九 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 宏伟蓝图,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两 手抓,两手都要硬。干部实绩是 干部在改造客观世界的社会活动 中取得的成绩,既包括物质文明 建设方面的成绩,也包括精神文 明建设方面的成绩。因而考核评 价干部忽视那一方面都是不对 的。当然,由于职责分工不同, 有些干部物质文明建设抓得多一些,即使这样,也不能不抓精神 文明建设方面的工作。有的干部 主要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工 作,考核工作如果忽视精神文明 建设方面的实绩,不仅会影响这 部分干部的考核评价,还会影响 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评价干部工作实绩,忽视精神文明建设方 面的成绩,会把干部引向只抓物质文明建设,忽视甚至放弃精神 文明建设。考核实绩工作中,切 不可把单纯追求物质成果,仅仅 抓了几件“好事”,而所在单位 人员思想混乱,服务态度不好,纪律不严,秩序不好的干部说成是实绩突出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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