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人才资源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动力源泉和宝贵财富,这已被许多国家的实践所证明。在没有国界、没有硝烟的人才争夺战中,无论是人力资源管理立法已经形成完整体系的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也无论是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化方兴未艾的日本、韩国、新加坡等东方后起之秀,或是初尝人才资源管理法制建设促进人才回流甜头的印度、菲律宾等新兴工业化国家,无一不把引进、培养、使用和保护人才资源奉为基本国策。一方面通过不断调整移民法和人才引进立法,加强对外国高层次人才掠夺;另一方面通过不断调整人才资本投入比重,促进本土人才的可持续开发;再是通过不断制订和调整人才工资待遇和福利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对紧缺急需人才的可持续激励。借助法律手段逐步使人才资源管理制度化,对上海实施人才战略立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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