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涉及企业集团经济纠纷案件应注意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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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锡平.审理涉及企业集团经济纠纷案件应注意的问题[J].法律适用,19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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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锡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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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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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明确企业集团的法律地位据学者研究,企业集团这一称谓是我国和日本使用的名词,一些国家使用的是“财团”、“公司集团”、“康采恩”等名称。这些名称虽然都表达了企业间组织或财产联合发展的现象,但因各国立法的不同,在具体理解上各有差别。我国近年来企业集团发展迅速,但企业集团的法律上的概念至今没有统一。学者们对企业集团的概念有多种说法。企业集团概念的不统一,造成法官审理涉及企业集团案件的困难。国家体改委《关于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的几点意见》对企业集团的描述是:“企业集团是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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