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某传讯后的投案行为是否系自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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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萍 振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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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赵萍),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振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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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1988年夏,侯某伙同他人连续盗窃焦作市金属冶炼厂的结晶硅总计一吨,价值6730元。公安机关侦查发现侯某有重大嫌疑,随于1989年元月份传讯了侯某,讯问中侯某供述了自己多次伙同他人盗窃结晶硅的事实。讯问后,公安机关吩咐侯某回家听侯处理,侯某回家后畏罪潜逃,公安机关多次抓捕未获。1998年6月16日,侯某又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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