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民事诉讼应能追加在逃共犯——保障被害人权益策略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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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翁永新,陆健.附带民事诉讼应能追加在逃共犯——保障被害人权益策略之一[J].中国检察官,2003(6):6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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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翁永新 陆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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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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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的目的是通过打击犯罪,保护公民、单位、 国家和社会的合法权益,但这种保护实际上侧重的是对社会大众的一般保护。因为对犯罪行为的禁止和惩罚主要针对的是未然之罪,这种保护的范围是社会公众的普遍的合法权益,而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所遭受到的是已然之罪的实际侵害,承担这种侵害结果的刑事被害人却往往得不到足以弥补伤痛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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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附带民事诉讼 在逃共犯 被害人权益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缺席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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