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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法律体系:走向原生与创新
引用本文:埃里克斯·胡伊,陆永杰[翻译].新加坡的法律体系:走向原生与创新[J].中国人大,2009(2):52-53.
作者姓名:埃里克斯·胡伊  陆永杰[翻译]
摘    要:1994年,18岁的美国人迈克·费在新加坡由于盗窃和故意破坏罪名被判处鞭刑(这种刑罚是用湿藤条抽打,通常一鞭下去,皮开肉绽)。时任美国总统的比尔·克林顿对这一判决提出抗议,并要求新加坡当局对该案宽大处理,最后,费受到的处罚从6鞭减到4鞭。

关 键 词:新加坡  法律体系  美国总统  美国人  克林顿  刑罚  鞭刑  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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