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信息分级视域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梯度研究
作者姓名:张楚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基金项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22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司法数据共享机制研究”(22SKJD029);
摘    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兼具聚合性与隐私性。聚合性体现为涉案个人信息的危害程度,直观体现为信息数量;隐私性体现为法益内容的敏感与私密,侧面反映信息级别。随着信息分级制度发展日益成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量刑梯度应当重点关注信息等级这一要素,同时修改《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以个人信息数量的绝对倍比为标准设置的量刑梯度。关于涉案个人信息数量的计算,可以先根据交易金额和单价确定基本数量,结合当前信息分级制度背景,充分考虑涉案个人信息的敏感程度、关联程度和重要程度,再结合信息处理的场景,判定信息等级并确定调整系数,从而计算涉案个人信息的修正数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确定入罪标准和量刑起点,并结合其他量刑情节,调整基准刑,确定宣告刑。

关 键 词:信息分级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量刑情节  量刑梯度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