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基层协商治理需要处理行政和民主的关系,弥合治理价值和民主价值冲突。可控式协商强调弹性控制、有限控制和柔性控制,其本质是一种以人民赋权的民主行政对协商民主机制运行的“可控”,以发挥民主优势,提升基层协商治理效能。通过对T县基层协商治理案例比较发现,T县协商治理是一种可控式协商,包括议题输入机制、议题协商机制和议题输出机制,分别对应协商预先可控、协商过程可控和协商事后可控。可控式协商的价值,一是缓解基层协商治理中的价值冲突;二是提高基层政府行政权力的民主性;三是激发基层工作人员的协商热情;四是稳定基层社会秩序。其发展受到行政权力属性、可控程度和协商人员素质三因素的限制,可以从强化权力监督、厘清可控要素和开展实践学习三方面不断优化可控式协商的治理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