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2000年,全市深入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认真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部署,以控制事故、整改隐患为重点,全面落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措施,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力度,顺利完成了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任务。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0〕2号),经过严格检查考核,市政府决定对完成200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任务的26个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51个市级部门和大型企业及这些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给予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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