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无故缺席 法院依法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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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詹保余,杨春玲.政府无故缺席 法院依法判决[J].中国残疾人,20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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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詹保余 杨春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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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陕西省山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3起残疾人状告镇政府行政侵权案件,镇政府无故缺席,法院依法判决其败诉,维护了3名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在全县引起强烈反响,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山阳县城关镇西河村村民武学江、武传西、武战斌(14岁)因从小患小儿麻痹症、风湿症等造成残疾,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分别持山阳县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肢残三级、肢残二级和智残一级残疾人证书。这3人的家庭经济生活都比较贫寒。城关镇政府工作人员于1999年12月10日前往西河村征收农民负担和义务工等各种费用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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