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医院是否应对合作方的行为承担责任
摘    要:某医院与江山科贸公司合作建设康复保健中心,在合作协议中,双方明确约定,医院负责申办该中心的相关手续,江山科贸公司负责该中心的投资建设、市场开发以及非医护人员的劳动人事管理。此外,医院还同意在该中心的日常运营和对外宣传中,江山科贸公司对外有权使用康复保健中心的名称。后江山科贸公司超越医院的授权,私刻了康复保健中心的公章,并对外发售会员卡。

关 键 词:医院  承担责任  合作方  行为  保健中心  劳动人事管理  合作建设  合作协议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