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一起施工合同法律纠纷看工程概预算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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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袁家德.透过一起施工合同法律纠纷看工程概预算的意义[J].民主与法制,2010(23):7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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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家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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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综上,原告请求判决被告B公司据实付清下欠原告的工程承包款128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B公司在承建该小区1号楼工程后,将其转包干没有资质的个人甲,应属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同。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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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施工合同纠纷 工程概预算 法律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 最高人民法院 意义 工程承包 合同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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