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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后赵作海》专题报道之一 赵作海出狱之后
作者姓名:侯兆晓
作者单位:《民主与法制》编辑部
摘    要:以种地、做点小买卖为生的赵作海,本来可以有一个虽不宽裕但很团圆的家庭。而今,两个稍大点的男孩子已经过了农村定亲的岁数,老婆带着女儿和最小的儿子改嫁他村。他用"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来形容自己目前的窘境。而这一切正是11年前商丘地区公检法违法办案导致的。这些执法人员依据的是一具无头尸体、几片口袋碎片、对赵作海的刑讯逼供、对所谓"情人"的屈打成招、对其妻子的威逼恐吓、赵振晌的失踪等证据形成的脆弱的证据链。赵作海案发在1999年,复核是在2003年。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无罪推定"原则被确立。刑事诉讼法修改三年后,赵作海丝毫没有享受到法律修改所保障的基本权利。赵作海被无罪释放后不久,"两高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两规定在细化各项证据规则的同时,明确规定,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供述,属于非法言词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

关 键 词:专题报道  《刑事诉讼法》  后赵  法律修改  非法言词证据  刑讯逼供  商丘地区  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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