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
| |
摘 要: |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着力解决我区城乡规划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城乡规划管理行为.推动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不断提高全区城乡规划管理依法行政水平,现就加强全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关 键 词: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规划管理工作 城乡规划法 依法行政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乡规划管理 市人民政府 法制化建设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