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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侵吞不法原因给付物
作者姓名:刘明祥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    要:侵吞基于不法原因而委托给付的财物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 ,不能构成侵占罪 ,但受托者可能与委托者构成有关犯罪的共犯。如果明知受委托占有之物是他人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侵吞 ,则构成窝赃、销赃罪 ,侵吞赃物的行为只是窝赃、销赃行为与不法状态的继续 ,不另成立侵占罪

关 键 词:侵吞  不法原因给付  赃物  委托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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