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云政办发〔2007〕274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08年5月1日起全面、正确、有效施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对《条例》施行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密切政群关系,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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