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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容“斗”国法
作者姓名:周士君
摘    要:前不久,媒体披露了山东某地技术 监督局在依法查处一起假冒伪劣 农药坑农害农事件时,反遭到当地“经济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查处”。在这一事件中最应引以为憾的就是作为执法的技术监督部门的打假行动,依据的是国家法律,而所谓的“经济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查处”依据,则仅仅是当地纪检及监察部门联合下发的一份“红头文件”而已。 其实,类似于这种国家法律却“斗”不过地方“红头文件”的怪现象实在是太普遍了。类似“经济环境保护委员会”,尽管在一些地方叫的名目不同、打的旗号不一,但他们的职能却都大同小异,这就是受当地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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