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法人代表制是一个伟大的创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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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海藩.家庭法人代表制是一个伟大的创举[J].理论前沿,2001(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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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海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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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中央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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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郑州市上街区委、区政府创造的农村家庭法人代表制具有实践创新意义。中央党校副校长刘海藩同志率领《理论前沿》调研组的同志在2000年11月18日深入上街区进行实际考察后 ,高度关注和重视家庭法人代表制的创新价值。为深入探讨和总结家庭法人代表制的实践经验和创新意义 ,12月7日 ,中央党校《理论前沿》记者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联合采访了刘海藩同志。现将刘海藩同志讲话的主要内容刊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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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presentative system of legal person of a family is a great beginn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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