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领货凭证的性质、作用及法律效力 |
| |
作者姓名: | 刘建平 |
| |
作者单位: |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 |
摘 要: | 领货凭证是货物承运后铁路承运人交给托运人,再由托运人交给收货人向到站领取货物的主要凭据。近年来,因领货凭证引起的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较多。由于法律对领货凭证的性质没有作明确界定,给法院审理这类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增加了难度。如何正确认定领货凭证的性质、作用及法律效力,成为审理运输合同纠纷案件急需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试就这方面的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一、领货凭证的作用要正确理解领货凭证的性质,有必要明确领货凭证的作用。在现阶段,领货凭证具有以下作用;(一)领货凭证是货物运输合同开始履行的证明铁路货物…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