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证执行证书的既判力——建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背景下的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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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新林.论公证执行证书的既判力——建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背景下的考量[J].法律适用,2011(4):3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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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新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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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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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问题的提出
既判力固然是一个实用的理论工具,但是既判力的主语,通常被限定为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且既判力的功能旨在维护裁判文书所确定的权义安排.那么,公证执行证书,作为公证机关签发的执行依据是否具有既判力,成为一个非常有必要探讨的理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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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强制执行效力 证书 程序保障 正当性 既判力 公证债权文书 纠纷解决机制 当事人意思自治 民事诉讼法 强制执行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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