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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证执行证书的既判力——建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背景下的考量
引用本文:朱新林.论公证执行证书的既判力——建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背景下的考量[J].法律适用,2011(4):33-37.
作者姓名:朱新林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
摘    要:一、问题的提出 既判力固然是一个实用的理论工具,但是既判力的主语,通常被限定为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且既判力的功能旨在维护裁判文书所确定的权义安排.那么,公证执行证书,作为公证机关签发的执行依据是否具有既判力,成为一个非常有必要探讨的理论问题.

关 键 词:强制执行效力  证书  程序保障  正当性  既判力  公证债权文书  纠纷解决机制  当事人意思自治  民事诉讼法  强制执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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