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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仲裁司法审查中重新仲裁之实践检讨与立法完善
引用本文:朱萍.涉外仲裁司法审查中重新仲裁之实践检讨与立法完善[J].法律适用,2011(4):56-61.
作者姓名:朱萍
作者单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重新仲裁制度肇始于英国,~1]但基于支持仲裁理念而产生的重新仲裁制度却最早规定在1985年的<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中.重新仲裁作为仲裁司法审查的一种特殊程序,它赋予仲裁进行自我救济的机会,在确保仲裁裁决终局性的前提下能够适当修正仲裁裁决,是在仲裁裁决被撤销与仲裁裁决的一裁终局之间设置的"平衡杠杆".

关 键 词:涉外仲裁裁决  仲裁机构  撤销仲裁裁决  重新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仲裁程序  仲裁协议  当事人  司法审查  仲裁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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