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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涉外仲裁司法审查中重新仲裁之实践检讨与立法完善
作者姓名:
朱萍
作者单位: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
重新仲裁制度肇始于英国,~[1]但基于支持仲裁理念而产生的重新仲裁制度却最早规定在1985年的<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中.重新仲裁作为仲裁司法审查的一种特殊程序,它赋予仲裁进行自我救济的机会,在确保仲裁裁决终局性的前提下能够适当修正仲裁裁决,是在仲裁裁决被撤销与仲裁裁决的一裁终局之间设置的"平衡杠杆".
关 键 词:
涉外仲裁裁决
仲裁机构
撤销仲裁裁决
重新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仲裁程序
仲裁协议
当事人
司法审查
仲裁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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