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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立动产用益物权制度的价值分析
作者姓名:张圣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摘    要:用益物权制度历史久远,在具民法传统的国家或地区其几与所有权制度同时产生,也是在民法传统中用益物权长期以不动产作为其主要客体,甚至部分民法学者坚定的认为.不动产乃用益物权之唯一客体.[1]然笔者认为,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市场对动产的利用方式大有转变,加之用益物权制度的设计需配合特定国家的现实情况,是故于用益物权客...

关 键 词:物权客体  公示行为  物权法  所有权人  用益物权制度  承租人  当事人  融资租赁  不动产  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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