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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残疾鉴定中的晋级原则
引用本文:葛存珍,胡勇,陆振海.谈谈残疾鉴定中的晋级原则[J].证据科学,2000,7(1):42-44.
作者姓名:葛存珍  胡勇  陆振海
作者单位:1.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24001
2. 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224600
摘    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研制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残疾标准>)已于1998年5月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1998年7月1日正式施行.此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涉及人体损伤的残疾程度鉴定(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个标准和其他伤残评定标准一样有许许多多评定原则,如实事求是原则,鉴定人资格原则,鉴定人权利义务原则.本人就标准中的晋级原则谈谈自己的认识.

关 键 词:伤残评定  地方法规  伤残等级  晋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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