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的成本收益分析——以"经济人"预设为理论前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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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葛琳 白春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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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北京,100040;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天津,30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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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纠纷中的双方和国家都可以被视为经济人,根据经济学的成本收益理论,对于重视获得补偿的被害人和有支付能力的加害人,从和解中获得的利益要大于从正规诉讼程序中获得的利益。从立法、司法和刑事法目的实现的角度,国家扩大刑事和解范围,对其进行法律规制也是实现收益最大化的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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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和解 经济人 成本 收益 |
文章编号: | 1002-3933(2008)01-0171-05 |
修稿时间: | 2007-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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