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析——以湖北省黄梅县大河镇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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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雨林 刘胜林 冉瑞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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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四川,雅安,625014;宁波大红鹰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浙江,宁波,315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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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四川农业大学双支计划博士专项和四川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课题,四川省教育厅青年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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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实践经验表明,对农民赋权,让其参与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各个方面,是保障改革顺利实施的关键。同时,为纠正农民的有限理性,参与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需要农民的参与,而且还需要各级政府部门、相关机构全面的、广泛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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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参与式发展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赋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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