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我国轻缓刑事政策适用中的误区(一)立法上的误区一是我国现行法律只规定了三种不起诉制度,没有暂缓起诉制度的相关规定。暂缓起诉制度仅在我国的一些基层检察机关试行,遭到了理论界的众多质疑。二是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辩诉交易制度,随着犯罪形势的变化,要有效地利用有限的司法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和正义,推行认罪协商实有必要。三是在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律中,只有自诉程序中才有“和解”的规定,在公诉程序中则无。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刑事和解已逐渐突破原来的轻微刑事案件领域,甚至渗透到刑事案件的其他领域如盗窃、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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