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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廉经费应公示
引用本文:郝志中.涉廉经费应公示[J].中国监察,2006(16).
作者姓名:郝志中
摘    要:时下,一些行政事业单位迎来送往活动频繁,招待费、公务用车费等居高不下。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少数单位在经费支出、管理上存在一些漏洞,致使公车私用、私客公待等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在工程建设等大项开支上,由于透明度不够,容易给少数不法分子以权谋私提供可乘之机,群众对此意见较大。要解决这些问题,笔者认为,行政事业单位应推行涉廉经费公示制度。每月将单位招待费及招待对象明细、油料费及出车情况明细、小车维修费、通讯费、会议费、办公费、基建支出等各种涉廉经费支出明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大宗支出项目,提请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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